紹興水鄉社戲是入選國(gu討美ó)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名錄項目。是紹興水鄉特有空好文化空間和生活習俗。爲慶祝今年第七個文化市說遺産日,宣傳紹興市非遺項目的保護成(chéng好科)果,經(jīng)研究決定舉辦“紹興水鄉社戲”攝影比賽,具體通知如站雨下:
一、主辦單位:浙江省企業家攝影協會(huì)、紹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。
二、承辦單位:紹興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、紹興市攝影家協會(huì)。術愛
三、參加對(duì)象:全省攝影愛好(hǎo)者。
四、報到時(shí)間、地點:請在2012年6月11日上午11:00前到紹興大酒店報到(紹興市解放北路46西計9号)。12日上午返回。
需要安排食宿者請于6月7日與主辦單位聯系,費用自理。
五、拍攝時(shí)間:2012年6月11日,一天。
六、拍攝地點:府山街道(dào)鍾堰廟戲台、馬太守廟戲台、城市他業廣場戲台、馬山東安村戲台(傳承基地)、柯岩風體亮景區戲台(傳承基地)、魯迅故裡(lǐ)戲台(傳承基地)。往返車輛自行拿低按排。
七、拍攝内容:凡在6月11日拍攝由主辦單位組織的與水鄉線黃社戲有關的活動。
八、截稿時(shí)間:2012年6月18日。
九、送(寄)稿地址:紹興市文化館(紹興市人民中路61号),
郵編:312000
聯系人:陳曉,電話0575-85130815,文子18657598615。
十、稿件要求:
1、參賽作品數量不限,作品大小以7寸爲宜。單幅、組照不技門限(組照8幅爲限,請粘連一起(qǐ),并編序列号),同時通金(shí)必須提供作品原始數據光盤,無法提供者視爲自動放棄評家筆選資格。
2、作品無須裝裱,不退稿。謝絕提供電腦創意和改變原始影像的作品。草答
3、所有獲獎作品,主辦單位有權使用(但僅限于展覽、出版物、媒體等宣傳報道(一地dào)),不另付稿酬;所有作品你友如涉及著作權、版權、肖像或名譽權等糾紛均由作者本人負責。
4、每幅作品請寫明标題、作者姓名、聯系電話劇西、地址、郵編。
十一、獎項設置:
一等獎2名 獎金3000元
二等獎4名 獎金2000元
三等獎10名 獎金1000元
優秀獎60名 獎金200元
獲獎作品均頒發(fā)榮譽證書一幀。一鐵
十二、本次活動的解釋權歸主辦單位,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即視爲同意并遵守本數畫次征集活動各項規則。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謝絕參評。
十三、參賽者請自覺遵守拍攝現場相關規定,并不老注意自身的安全。
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日